關于申報2012年度公路工程科技創新成果的通知
中路建協〔2012〕32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公路工程科技創新成果管理辦法》(試行),促進公路建設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提高公路施工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經協會研究決定,開展公路工程科技創新成果申報評審工作,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的科技創新成果必須是在公路建設與養護實踐中產生或研發并經一年以上實踐檢驗的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和實用性的成果,具有行業領先水平。
(二)申報的科技創新成果創新性強,技術水平先進,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
(三)申報的科技創新成果必須是公路建設從業單位自己研發或聯合研發的,對已有成果、已評審成果及抄襲、剽竊的成果不予評審。
(四)科技創新成果申報本著企業自愿的原則,依據《公路工程科技創新成果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符合申報條件的科技創新成果均可積極申報。
二、申報條件
屬于公路建設行業內的創新成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均可申報評審:
(一)研發的新技術成果(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節能減排、勞動安全技術以及重大技術改造、技術革新等),技術先進、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二)推廣、采用、集成已有的先進技術成果,對解決關鍵技術、技術難點做出創造性的貢獻,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或設備,經過消化、吸收有所創新和發展,并已投入運營或批量生產,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申報材料
申報評審的科技創新成果,須報送如下材料:
(一)《科技創新成果評審申請表》(見附件),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全套評審技術文件,包含下列材料:
1.項目科技合同或科研開發計劃任務書原件或復印件;
2.科技創新成果課題研究報告,包括項目總體情況介紹、關鍵技術領域的國內外現狀、主要方案比選與實施過程、施工工藝流程、研究課題及子項技術報告等相關材料(其中申報設備開發類科技創新成果,還需提供設備質量標準、試驗報告、使用說明書、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標準化審查報告);
3.科技創新成果結題總結報告,包括項目概況、主要研究內容及成果、關鍵技術創新點、工藝原理及流程、注意事項、應用效果及推廣前景、經濟和社會效益;
4.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報告;
5.用戶使用報告;
6.由法定信息檢索機構出具的對成果技術創新點、創新工藝和方法等內容的科技查新報告;
7.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或已發表的技術論文;
8.關鍵技術和施工工藝過程照片。
以上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紙膠裝成冊,一式10冊,并附文件電子版一份。報送書面材料時,申報單位須同時報送評審匯報時用PPT電子檔文件一份,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四、報送時間
科技創新成果每半年評審一次,請將書面材料和文件電子版分別于6月30日前和10月31日前報送至協會行業事務部,逾期不再受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國慶,電話:010-65293927,傳真:010-65293962。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華西里三區18號院(原交通部幼兒園), 郵 編:100011
E-mail: chca@vip.sina.com , 106248415@qq.com
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做好科技創新成果的申報工作。附件及科技創新成果鑒定證書請到協會網站(網址:)下載。為鼓勵和調動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的積極性,通過評審的科技創新成果將由協會頒發科技創新成果先進個人證書。
附件:科技創新成果評審申請表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